误区三:“伟业”、“基业”太平凡了,“实业”、“产业”大势所趋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工商局名录中“伟业”创造字号的企业约有8000家,“基业”创造字号的企业超过2000家。 虽然企业申请者不能知道确切的数字,但网络搜索关键词“‘伟业’有限公司”或“‘基业’有限公司”的6位结果和漫天的招牌足以让他们把这样的名称高高地概括起来。
相比之下,企业申请者认为“实业”、“产业”不仅气势恢宏,出现在名称上的频率也不高,寻求其规模化,符合新的主观愿望。 但在分局受理名称申请的过程中,名称中含有“实业”和“产业”字样的名称全部被驳回。
这是因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术语表示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五个以上大类;
2 .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 1亿元以上或企业集团母公司
3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登记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同。
“实业”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的范畴用语表达,因此类似于以上三个限制。 分局只受理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注册申请,因此驳回使用“实业”一词的名称。 “产业”是位于微观经济细胞(企业)和宏观经济整体(国民经济)之间的“集合概念”,是同一属性的企业集合。 它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范畴术语表述,又不符合条件(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五个以上大类的规定,予以驳回。
名称申请人不应该盲目追求名称大而新,审批名称的关键在于准确的名称结构、规范的行业分类术语表达和规范的汉语词汇或词素组合的大小。
误区四:“味多美”、“多美味”、“如家”、“宾至如家”——傍名牌,搭便车
在以前的名称受理工作中,申请人曾申报过“北京美味西点店”和“北京宾至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
众所周知,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烘焙、西餐、咖啡为主导的连锁企业。 目前,西饼直营店拥有50多家味多美品牌。 北京多美味西点店与北京味多美食品有限公司的名称相近,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职工以此为依据驳回了“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注册的同行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