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公书判清明集》,系宋人所辑诉讼判词和官府公函,相当于现在的法律文书。闲来翻读,是欲了解、体会诸明公的公正与情怀。读时还又发现,古人的数字之名,也颇有意思。
书判牵涉的人名,有许多是由数字组成的,如刘二、陈五、蒋八、吴十四、余十七、傅十九、王三一、李三七、董三八、张四十、胡四四、余四九、厉五一、李五三、宋六一、翁七七、段七八、周八二、张八九、金九一、郭百三、周百四、方百六、王百七、宋千二、朱千三、洪千九、程如果、齐万四。还有彭二十四、李三十二、潘五十二、仇百十四、吴百十七、洪千十五、朱千十六、詹万十四。
有的名字是数字又加其他字,除马元一、吴亚二、吴重五、陈再一、洪再十二这样的外,又有吴些十七、蒋黑廿二、李细二十三、朱八百官、陈千三官之类,还有叫诸葛大十官的。元、亚、重、再,仍属数字一类,黑、细、些,可能是因其人容颜体质特征而加的字或口头语。至于“官”,就不甚了然了,不像想望当官的意思,有可能是给长者的名字加一“官”字,由于古时有称父亲为“官”的。陈五一,又写作陈五乙。朱元一,又写作朱元乙。傅廿六、李卅九这样的名字,似是为了简略些,可比傅二十六、李三十九少一个字。郭念二,即郭廿二。还有叫詹百廿八、齐万念五的。那时大约就有“二百五”的说法吧,所以那么多人名中,没有发现叫某二百五的。
女子之名,往往数字后又加对女人之称,如吴二姑、卓五姐、江八娘、徐六五娘、俞百六娘之类。有吴某生有四女一子,长女名吴二十四娘,次女名吴二十五娘,第三胎为男,名吴二十六,这以后两女分别号吴二十七娘和吴二十八娘。当然,也有不依数字次序而名的,如周卸八娘之妹叫周五十娘。也有“娘”字置于数字前的,如庄娘二五。这两种状况很少。
由于名字即数字,那么有些话便特别有意思,如齐千五同齐万四打齐万念五、魏四六告高四八杨百三偷牛事、杨五六欠钱十九钱六十九贯,说起来无异于数字绕口令,不小心便会弄错的。
显着能够看出的是,以数字作名字的人,一般为不识字、没有文明的乡间大众。这样起名当然简洁些,不需要去求助于他人。因相沿成俗,有的人虽已起较雅之名,也随俗又有数字之名,如官千二,名世肃。名字由数字组成,虽然并无多少意义,但却较现在许多仅仅作为符号、两字之间毫无相关而看不出任何意义之名要好些。名字之数字,多为在弟兄或族弟兄中的排行,所以便于明晰其排行。如兄弟两人中,不必问,张千九为兄张千十为弟,蒋百六为弟蒋百五为兄。不像现在,看兄弟或姊妹两人的名字,往往很难判别出谁长谁幼。但也有简单同名的费事。如周千二诬告洪千二,王千一、徐千一麦豆被割,蒋百二、唐百二一同为恶。幸而同名不同姓,不然,就费事了。最典型的是汭口镇两船竞渡产生打斗而致人溺水逝世一案,逝世和受惩办者中,同名的便有徐辛一、余辛一,朱再二、陈再二,马千十、李千十,詹细十七、朱细十七,更有吴省三、周省三、詹省三。名字附近者还有朱千十六和朱万十六。若逢了模糊官,甭说断案,怕连案情也弄不清了。
《明公书判清明集》为咱们记载的这许多数字人名,反映了古时质朴、考究有用的习尚,从中可知古人名字多有四字五字者,并不满是二字三字。还有,陈曾十七、夏楚二十、潘詹万六这样一类名字,不应是复姓,也不同于女人婚后又加夫姓,而更像是并用两个姓,很可能是爸爸妈妈之姓。以致清末,我国仍有叫潘詹完妹的女孩,就是并用爸爸妈妈之姓。那么如今有人一起用爸爸妈妈之姓,或姓下之名为三字,便不算立异或猎奇,而是于古有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