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出世年起名。
我国古代记年选用的是干支编年法、皇帝编年法和庙号编年法,其间十干和十二支顺次组合成为六十单位,称六十甲子,如下:
甲子乙丑丙寅丁卯戌辰己已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丁丑戌寅己卯庚辰辛已壬午癸未甲申乙丙丙戌丁亥戎子已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已未丙申了酉戊戌己亥康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丙辰丁已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
“六十甲子”,循环往复,直到现在。
许多人都依据自己的出世时代来起名,如杨丙午、费甲辰等,这样起名使人一听便推出这人是哪年生人,有时人们也只取一个字作代表,或使用十二生肖表明其名。
2.以大的前史时代为名。
如革新时期,人们常为孩子起有关革新时代方面的姓名,如建军、***等.在建国时期出世的孩子,多起名建国、新国、国立、国富、国强等,“文革”期间以“红”字起名较为盛行,如红生、红文、红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