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张女士想给正在上小学的儿子改个姓名,为此,她还专门花钱请专业人士为孩子起好了姓名。张女士想问,更改姓名详细需求预备哪些资料?处理哪些手续?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答复说,市民更改姓名需求预备以下资料:1.改变姓名请求;2.户口簿;3.身份证;4.校园或单位人事劳资部分证明或街道办事处证明;5.户籍调查报告;6.改变审批表。
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得予以改变挂号:1.拟改名含有生、冷僻字的;2.未成年人的生父或生母一方请求更改未成年人姓氏,但没有获得对方赞同的;3.因故意犯罪或违法行为从前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分或许劳动教养的;4.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受刑事处分的;5.其他。
市公安局户政处工作人员表明:更改姓名事务由派出所受理,各分(县)局检查同意。更改姓名时,市民需求留意几个问题:公民姓名改变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存;已满16周岁的公民请求处理姓名改变被公安机关核准的,应当自接到同意告诉后的七日内,在报刊上发布姓名改变公告。公告发布后的30日内,持公告比及派出所处理改变挂号手续。逾期不发布公告或发布公告逾期未处理姓名改变挂号手续的,视为主动抛弃;公民请求处理姓名改变挂号的,以一次为限。

